发布时间:2024-12-02
一.评议人: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47号金可达大楼房产十年经营权
三.项目编号:WU-ZC-202411052001
四.评议方式:综合评议
五.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六.评议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七.评议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让人名称 | 评议情况 |
1 | 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47号金可达大楼房产十年经营权 | 温州惠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受让人首年租金报价(元):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375000.00 ) |
八.评议小组名单:周建芳、陈毅、林静、朱少林、高任远
九.其它事项:
参加本次项目的参议人认为该评议结果和评议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议人提出质疑。质疑人对评议人、产权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评议人、产权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706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77907.13296703628
传真:0577-85551235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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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