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8
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整,在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一层开标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 |
1 | 鹿城路171号(原鹿城路97号)1幢-11 | 14.13 | 商业 | 41 | 0.7 | 3 | 0.175 | 0 | 有 | 无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鹿城支行,账号:1203207019045302679)。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鹿城支行,账号:1203207019045302679),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年租金无递增。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0天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下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公开招租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二层201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现代集团咨询电话: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